明朝的政治特点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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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朝初期名臣

  政治

  内阁

  1380年朱元璋罢中书省,废丞相。朱元璋亲理政务,一度力不从心,故设立四辅官来辅佐政事,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,1382年七月被废。十一月,仿宋制,置华盖殿、武英殿、文渊阁、东阁诸大学士,又设文华殿大学士,以辅导太子,品秩皆为正五品。明成祖登基后,特派解缙、胡广、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,参预机务,由此成立内阁。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,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。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,只照皇帝意旨写出,称“传旨当笔”。明仁宗增置谨身殿大学士。宣宗时期,由于杨溥、杨士奇、杨荣等三杨入阁,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,称为“票拟”制度。明初,内阁无实权。之后内阁地位逐渐升高,权限逐渐增大,到明世宗时,内阁终跃至六部之上。嘉靖以后,朝位班次,俱列六部之上。自此,内阁成了中央最高的的决策机构。

  六部

  明朝在中央和南京各设置吏、户、礼、工、刑、兵六部,与前代相比,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。胡惟庸案之后,朱元璋废丞相之职,取消中书省。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。每部只设一个尚书,两个侍郎,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。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。其中以吏部最为重要,户部人员最多。礼部与工部地位较低,而在南京六部除兵部、户部外,其他四部基本没有没有实权,是被排挤出中央的官员的“养老之地”。

  明朝中后期名臣

  监察机构

  朱元璋为吴王时,始置御史台,设左、右御史大夫各一名。1380年,

  罢御史台。1382年更置都察院,设监察都御史八人。分监察御史为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山西、陕西、湖广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十二道,各道置御史三到五名,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。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,有事带印出巡,事毕回京缴印。1403年,改北平道为北京道。1420年,罢北京道,增设贵州、云南、交趾三道。1425年,称行在都察院。1435年,罢交趾道,始定为十三道。正统年间去“行在”字。

  六科

  六科,负责侍从、规谏、补阙、拾遗、稽察六部百司之事。洪武六年,设给事中十二人,秩正七品,始分为六科,每科二人。洪武二十四年,更定科员,每科都给事中一人,正八品。六科官职品级虽低,然职权很高。他们有“封驳权”,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。该制度发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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